废物接收
公司依据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由市场部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签订废物处理服务协议,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。
有能力接收和处理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46类危险废物中的39类,资质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/年。